當時摺合近5000萬元20名被告人受審
  閱讀提示|贖金真的就是黃金,而且有185公斤之多!發生在深圳的這起驚天綁架案,20名被告人前天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由於涉案人數眾多,庭審只對幾名主犯和部分從犯進行了法庭調查階段,案件將擇日繼續開庭審理。
  一名從犯供述只拿到1萬元酬金
  第一被告人張某光首先受審,其對綁架罪的指控表示認罪,但對起訴書指控的具體內容有異議。張某光稱自己並不是本案的主謀,賴乙某才是,自己只是賴乙某的“馬仔”,聽從他吩咐行事。
  第二被告人賴乙某出庭受審時則全盤否認了張某光的陳述。他說,自己並不認識被害人張某,一直都是張某光說要他們去討債,直到案發前一個星期他才知道是要去綁架,但當時自己已經騎虎難下,只好跟著去綁架。
  這個供述在其餘幾名參與綁架的從犯當中也有體現。據趙某供述,他並不知道是綁架,以為是去追債,得手後他僅拿到1萬元酬金。
  至於其餘11名被告人被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和窩藏罪提起公訴,但3名主犯均稱親戚們其實並不知情,因為親戚們在被委托收藏金條時並不知道這些金條是犯罪所得甚至根本不知道是金條。出庭受審的3名主犯的3名親戚也表示,他們只是覺得家人給了他們東西就要放起來,連裡頭是什麼都不知道,因此對檢方的指控表示並不認罪。
  租廠房用來關人稱追債找來幫手
  案件發生於去年9月23日,深圳某公司董事長張某在福田中心商務大廈停車場負二樓遭多名男子綁架,被勒索贖金5000萬元。之後張某以185公斤金條(經鑒定摺合4872萬餘元)贖身。去年10月25日,主犯在福建落網,警方追回黃金約174公斤、贓款88萬元以及小轎車一輛。
  記者瞭解到,這宗案值巨大的搶劫綁架案,行動過程不到5分鐘。9名男子假裝成搬運隊員工,將張某堵在電梯間門口,隨後實施了綁架。
  據檢方指控,2013年7月份,被告人張某光、賴乙某、賴長某預謀綁架被害人張某併在隨後兩個月內精心策劃,租用了關押的廠房,準備了實施綁架所用的車輛、電警棍、膠帶等作案工具。同時還以追債的名義請了被告人龍某成、吳某濤、趙某、閆某通、郭某東、魏某文幫忙並許諾在事成之後給予好處費。
  在將張某綁至廠房後,被告人吳某濤、趙某、閆某通、郭某東、魏某文得到了事先約定的酬勞並離開了深圳。隨後,被告人賴乙某、張某光、賴長某在廠房內與張某就贖金展開了商談,最終確定由張某電話聯繫公司財務及珠寶行籌集價值5000萬元金條作為贖金,並讓龍某成到廠房看管張某。至當日晚上7時30分左右,根據雙方約定,張某的司機將185公斤金條送至寶安機場停車場內,交給了被告人賴乙某、張某光、賴長某。張某光分得了80公斤,賴長某分得了20公斤,其餘的85公斤則歸賴乙某所有,同時三人約定以後不再聯繫,各奔東西。
  次日凌晨3時左右,張某光在逃離深圳後,通知龍某成釋放了張某。
  張某被釋放後隨即報案。深圳警方陸續將犯罪嫌疑人一一緝拿歸案。Y據《新快報》  (原標題:董事長被綁架用185公斤黃金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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